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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
暨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行政中心」正式運作

民國98年「第八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鼓勵大學成立「研究倫理委員會」,國科會據此核定北、中、南三所大學推動「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期能透過研究倫理審核機制的建立與推廣,促進對研究參與者人權之重視,提升大學之國際之學術地位,並確保學術研究之永續發展。本校在國科會補助下推動「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建置完整之校級研究倫理組織,促進北區各大學院校及機構共同合作,並成立「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形成保護研究參與者(Research Participants)之共識。

本校自民國99年1月起執行國科會補助之「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在全校性研究倫理審查制度之建置與觀念推廣過程中,不僅持續累積實質經驗,亦深刻體認到:除戮力提升學術研究水準,亦需重視研究參與者的保護;此為獲取研究參與者信任與協助意願之永續途徑,亦是研究型大學的社會責任。如此,才能維護社會對學術研究的認同與敬重,成為國際頂尖之研究型大學。

本校於民國100年5月通過「國立臺灣大學保護研究參與者組織設置辦法」,並依法於研究發展處下設立「研究倫理中心」,籌組「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並分別於民國100年8月及11月起正式運作。 透過「人類行為研究倫理與人體研究倫理治理架構建置計畫」之執行,本校提供北區各校相關實務諮詢及審查服務、分享委員會之執行經驗,並協助研究計畫審查事宜。計畫執行至今,共邀集北區共28所大學院校及機構,於民國100年6月29日簽署「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合作協議」,並通過「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設置辦法」,正式成立「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目前,「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行政中心」暫由本校研究倫理中心兼辦,除了研究計畫審查與稽核,亦透過網路共享平台建置,即時分享相關經驗、發佈布教育訓練、審查機制及法規訊息,使聯盟夥伴形塑共識與良善溝通機制,並相互補遺,共造多元互助及永續發展合作模式。

本校於民國100年12月27日舉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倫理中心暨臺灣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行政中心揭牌儀式」,旨在「保護研究參與者」及「推動研究倫理審查制度」,以其是為本校學術永續發展之基礎,亦是所肩負的社會責任。該儀式由李校長、羅副校長、包副校長、馮學務長、陳研發長、研究倫理中心何主任等6人共同揭牌,共邀集本校行政單位一級主管及各學院院長、27所聯盟夥伴、國科會HRPP辦公室、中區之中國醫藥大學,以及南區之國立成功大學代表共同蒞臨觀禮。

在儀式後的茶敘中,各機構與會者熱烈討論保護研究參與者的重要性,並分享實務經驗;不僅使揭牌儀式圓滿完成,更期能藉此認識研究倫理審查機制,善盡保護研究參與者的責任,並增進大眾對學術的信賴,進而創造尊重互惠的學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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